为进一步规范县城供水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加快项目计划下达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县城供水工程建设。根据《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7年省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16]87号)要求,省水利厅、财政厅编制了《2017年县城供水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2017年县城供水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017年县城供水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9月12日
(联系人:省水利厅:庞秀明 联系电话:(029)87463272
省财政厅:张文军 联系电话:(029)68936115)
附件:
2017年县城供水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列入《陕西省“十三五”县城供水规划》内的项目;
(二)城区需水迫切急需解决的重点供水项目。
二、项目申报投资标准
2017年县城供水申报项目省级专项资金按照申报总投资的60%控制,市、县资金各按20%控制。
三、项目申报原则
(一) 重点推进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先重后轻,分期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县城供水设施建设;
(二) 前期优先原则。优先考虑前期工作已完成的项目;对前期工作不到位的项目,省上不予考虑;
(三) 坚持自愿原则。县城供水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在项目申报上要选取积极性高、建设条件成熟的县区。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 申报要求
各市县水利、财政部门要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及《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申报项目的基础信息、投资计划、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等,按照省级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报告格式(详见附件1),开展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形成评审报告。没有事前评审报告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详见附件2),并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择优排序纳入部门项目库。
省水利厅结合项目事前评审报告和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意见表,对各市项目库软件系统自动生成的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表进行审核确认,统一编报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表,报省财政厅纳入专项资金财政项目库。
(二) 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由县级水利部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逐级编报。
2、专项资金项目必须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软件申报,请务必于9月26日前全部完成项目入库上报。项目库网址:http://xmk.sn.mof(各级财政用户);http://200.1.1.78(省级部门用户);http://10.77.1.48(市县部门用户);外网地址:http://xmk.sf.gov.cn(各级项目申报用户);
3、各市水利局、财政局在做好项目系统申报工作的同时,对项目库软件系统自动生成的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表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统一格式要求汇总编报2017年县城供水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表(详见附件3)、2017年县城供水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议计划表(详见附件4)(两个表中的项目和内容必须一致),并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报告、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项目设计报告及批复文件等作为附件,以市水利、财政部门联合文件于9月26日前一并报省水利厅、财政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8746327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省级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报告;
2.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
3.2017年县城供水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表;
4.2017年县城供水工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议计划表;
5.2017年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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